**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一方通常可以定居xx**。父定居带父定居根据xx移民法规的母去母去规定,如果父母一方定居xx,香港香港而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父定居带父定居并且属于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不具备随监护人迁徙条件的母去母去情况下,父母可以带子女迁徙到xx定居。香港香港但是父定居带父定居具体情况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了解xx移民法规的母去母去详细内容。
同时需要注意,香港香港未成年人办理港澳通行证,父定居带父定居需要由父母陪同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母去母去如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疑问,香港香港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父定居带父定居
可以选择香港进修移民的母去母去方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香港进修移民的方式如下:
1. 学制短,仅需1年即可毕业;
2.中文授课,无英语要求,适合双非家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3.专科学历+一定工作年限可报读;
4.读书+工作满7年即可申请香港永居身份。
5. 可做留服认证,可享受留学生优惠政策,落户、移民、读博均可使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6. 家中还有内地籍孩子的情况下,也可为孩子申请受养人签证来港读书/生活。
一、申请条件: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二、申请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一份;
2、提交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经广东省公安厅照片检测中心测试合格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X33mm)及该照片回执(所提交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3、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明、配偶及子女的***和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交验在香港或者澳门的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所有兄弟姐妹的***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交验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7、提交父母在境外确无子女的证明(申请赴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出具的身份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赴澳门定居的可暂不提交);
8、提交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其他兄弟姐妹不再以相同理由申请的协议公证书;
9、提交港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内地亲属来香港/澳门定居声明书》并贴声明人一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
10、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申请:申请人及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核验决定,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
4.审批:达到审批分数后,市局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制作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不予签发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批准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在接到注销户口的通知后,须到受理部门领取注销户籍通知书《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注销常住户口和缴销居民***手续。
5.办结:10个工作日内制作、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6.证件送达:申请人凭户口注销及居民***缴交证明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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